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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文《读后感》(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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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5:33: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李海军老师 于 2015-4-2 15:39 编辑

书的真谛  

                  ——读《魔毯》有感

       魔毯究竟是何物,它与书又有什么关联呢?其实,书就如魔毯一般具有非凡的魔力。可书有什么魔力呢?就让我们从《魔毯》中寻找答案吧!
故事发生在很久以前。人们十分渴望了解世界——可他们却只能呆在村镇里,永不厌倦地听各行各业的人讲关于世界的事以满足期望……多少年过去了,他们仍旧感到不满,直到一位哲人拿出了钥匙——书。
       读完这篇文章,我被“什么钥匙开什么锁,说着他送给人们一本书“这句话深深打动了。从古至今,人们不断发明创造出新产品以满足需求。可是,虽然新东西不断革新,不断满足人的期望,但总不能达到极致。除了独一无二的书与众不同——虽然外表不太体面,可内心却是丰富的:他可以帮助你去回味历史;他可以让你了解世上最新的科技动态;他可以让你领略大自然的奇美;他还可以给你讲述全世界的各国人文风情……书既然有这么多的作用,难道他还没有魔力吗?
       书的魔力不仅仅在他美妙的文字中,他更是一台时间机器,带我穿越时空,回到过去。我读了《林海雪原》后明白了解放军战士的不惜牺牲,誓死报国的精神;同时也深深感到队长——少剑波对战士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
      书是有魔力的,它不是单纯的消遣物,而是需要去倾注全部精神理解与探索的“奢侈品“。也许书没有像你想象的那样精彩,可只要你用心去找到开锁的正确钥匙,满足自己的需求就足矣了。平常闲暇时翻开书静静地看起来,不知不觉中你我的身心都得到了满足;睡前同样枕着书声入眠,梦就会格外香甜。

一、读后感包括以下几部分:1、书名作者。2、主要内容。3、主要情节描述,分析,提出论点。4、结合具体事例谈感受。5、结尾升华。
二、行文时要做到,观点明确、过渡自然、结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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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4-3 15:43:5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洪欣茹 于 2015-4-10 12:41 编辑


                                  读 《青铜葵花》有感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不是到处都是美好的,其实还有很多痛苦。  
       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故事,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与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一个故事可谓是可悲可泣。  
      青铜与葵花的家虽然十分贫穷,十分苦难,但是他们快乐。故事中的场景很美,人物外表很美,人们的心灵更加美。在这一个故事中,时时有着一股爱,一股充满生机与情意的爱。作者将苦难,美和爱写得漓淋尽致。写得十分感人,以至于当我第一次读时眼睛竟会红了一圈。      
     《青铜葵花》是爱的故事。他并不是专门赚人的悲情小说。相反,他是温暖的、纯净的,像一个纯美至极的童话。整本书都是满满的爱,大大小小的、深深浅浅的,连成串的,结成片的爱。爱得人心头一阵阵地发热,这热一直蔓延到心底深处,触动了那根深藏的心弦。于是眼窝也跟着热了,于是被那些小小的细节一次又一次地冲开了情感的阀门而泪水涟涟。“少年时就有一种对苦难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成一个强者!”文章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文章写美——至美,将美写到极致;文章写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感。《青铜葵花》中的所有人物,他们都如同圣人一般,因为他们锻炼了人们开展伟大的心魂。他们是力、是生、是神。欢乐固能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但凡能体味他们的人,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与离开生人生的甜蜜!




点评

李海军老师  相信自己,读后感不难写,同意大家的意见。  发表于 2015-4-9 13:49
柳璎珂  从网上当一点意思也没有,把别人的语言换成自己的,我看好你!还有就是你的文章少例子需要加。建议你可以在文章中写写你对青铜或葵花的看法以及对他们所做的一两件事做出自己的评价。  发表于 2015-4-7 21:46
罗逸伦  分析的部分不可能是小孩子饿的。你要有自己的想法,幼稚点没事,和何必要从网上当点东西显得成熟呢  发表于 2015-4-7 21:00
郑效然  你缺少重点的片段和情节,你的分析像是从网上摘抄的,太生涩了。  发表于 2015-4-7 15:50
雨欣妈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这是男孩和女孩的故事,这句话中两故事有点重复了,建议用别的词代替一下。整体文章写得不错,但下面那句话....最好还是删了吧  发表于 2015-4-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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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4-3 19:16:08 |只看该作者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鲁滨孙漂流记》是一部外国长篇小说,作者是丹尼尔笛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以下内容:从前,有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他酷爱航海和冒险。有一次,鲁滨孙乘船前往南美洲,中途船出了事故,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远离文明世界的小岛。鲁滨孙在小岛上生活了许多年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我找到了一个让我悟出道理的片段:这使我想到,虽然我收集了这么多东西,我所缺少的东西还很多,墨水就是其中的一种。其余像挖土或搬土用的铲子、鹤嘴锄、铁锹以及针线等等,我都没有。至于内衣之类,虽然缺乏,我不久便习惯了。
我认为鲁滨孙遇到困难,不是着急,而是想办法去克服,并且他会坚持。鲁滨孙虽然没有任何工具,但他还是想尽办法建出了房子、羊圈。他虽然在做围墙时很吃力,但他还是坚持了下去,造出了围墙。他最后能活下来,就是因为他懂得坚持,不退缩。鲁宾孙是经过自己无尽的努力,终于回到了英国,而不是退缩,去自杀。他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不仅仅是鲁宾孙,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遇到困难不退缩的人。就像我,上次在编程序时,有一道比较难的dfs题,我总是做不出来,总是超过时间限制。我先是和爸爸交流算法,再一起看别人AC的代码,分析算法,分析超时的原因。期间,我对别人的代码毫无思路,都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做的。我从网上找到做法,最后终于想明白了算法,最终AC了这道难题。
      通过看《鲁宾孙漂流记》这本书,我学到了鲁滨孙“遇到困难,不是着急,而是想办法去克服,并且他会坚持”的品质,我也要向鲁滨孙学习。

点评

朱童和  我觉得你的读后感里有自己的体会挺好的,“遇到困难想办法克服”的体会在文里重复了几遍,一遍就好  发表于 2015-4-9 21:22
李海军老师  段落衔接不好,缺少过渡语言。  发表于 2015-4-9 13:51
岳萌初  那段计算机术语给人的感觉有点难读-  发表于 2015-4-7 20:23
史杭杰  加论述,减抄的。  发表于 2015-4-7 18:45
郑效然  你的重点片段像是从课文章摘下来的,重点片段也要简洁些。还有你的事例中的专业术语太多,要加工下,方便大家看懂才对。  发表于 2015-4-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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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win10中,大部分应用无法使用,界面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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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ob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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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4-4 10:52:0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陈俊博 于 2015-4-10 12:28 编辑

读《狼图腾》有感

      《狼图腾》是一部中国长篇小说,作者是姜戎是一部由城里人描写蒙古人和蒙古狼的小说。他讲述了一个叫陈阵的知青,他早已厌倦拉了繁忙的都市生活,下放到蒙古。他很喜欢这里的风土人情,并养了只狼。后来他们去了‘天鹅湖’但这里早被农垦兵团占领,并且让爱狼,爱蒙古草原的陈阵带他们去打狼。最终老鼠越来越多,让草原沙化。
     这本书让我悟出道理的的一段是:巨狼全身痉挛,目光散乱,瞳孔放大。包顺贵走近狼,狼竟然不动。他用枪口刺刀捅了捅狼嘴,狼还是不动。包顺贵大笑说:咱们已经把这条狼追傻了。说完伸出手掌,像摸狗一样地摸了摸巨狼的脑袋。巨狼仍是没有任何反应,当包顺贵再去摸狼耳朵的时候,巨狼像一尊千年石兽轰然倒地……人类就是这样追杀狼的,狼才会灭绝,草原才会荒芜。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因为一时之利不计后果的商家,最近正好是春天,在北京的春天有什么极端天气?----沙尘暴。沙尘暴的形成主要原因是西北植被破坏严重,固沙能力差 ,北京春天少雨,天气干燥,城区绿化水平不足。但要不是西北植被被破坏哪来的沙尘暴。但在民国时期北京也没有沙尘暴啊,现在怎么有了?那是因为,国内有很多很多食客都爱吃羊,但他们都吃山羊,使大部分商家不计后果的养殖山羊,山羊对草原危害很大,因为它们不像绵羊一样只吃草在土上的部分第二年又能长出了,而会把草根抛出来吃掉,造成草原面积减小、退化。有一些商家为了让羊变肥,让羊吃草籽,让草原退化火上浇油。这种事情直到2008年奥运会前后为了申请奥运会才停止。但对草原的破坏至今很难弥补。
      我在此希望那些商家能把眼光放长远一些,多看看未来。不让仅存的草原重蹈《狼图腾》的覆辙。我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管,让这些商家不敢也不能干坏事。让我们弥补文革时期造成的对环境的破坏。

点评

李思宸  你第二自然段有何用?衔接不上下文。改  发表于 2015-4-10 09:55
朱童和  环保的主题特别好,最后一段能和前面的感想呼应就更好了  发表于 2015-4-9 21:25
柳璎珂  (接上)二段那里改成你认为较重要的段子的概括,把前后关系掳顺些。  发表于 2015-4-7 21:57
柳璎珂  感觉你的问题有点多,全文有好多句子不通,希望你再顺顺。第二段我看不出你懂了什么道理,不明确。还有那段本来讲的是狼的垂死和包的无所谓这和商家、沙尘暴、羊又有什么关系?前后弄不懂你是怎么扯上关系的,建议在   发表于 2015-4-7 21:54
郑效然  我认为你可以多写写重点的情节,而且举的例子要简洁、要能够突出中心,我虽然没读过狼图腾,但是你举的例子和主要情节感觉不是那么般配,可以举像“其他地方因为人们过度捕猎,打乱了生态平衡”这样的例子。  发表于 2015-4-7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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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是什么,战争就是杀人,你不戳穿德国狗仔的肚皮,他就戳穿你的肚皮,当你倒下然后又爬起来时,你脸上粘的不是泥土而是你士兵的鲜血,你就知道怎么做啦,用德国狗仔的肠油和鲜血来润滑坦克履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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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妖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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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4 11:31:0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盛鑫悦 于 2015-4-10 12:24 编辑

                               读《卓雅和舒拉的故事》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卓雅和舒拉的故事,这本书由他们的母亲卡娅所写,这本书令我感动,整本书虽然是用平淡得出奇的文字所描写的,但却包含了卓娅和舒拉对祖国浓浓的爱。
         这本书讲的是卡娅与彼得洛维奇结婚并生下了姐姐卓娅和弟弟舒拉,随着他们的长大战争开始了,热血爱国的卓娅很快就去了前线,但在一次单独行动中卓娅不幸被抓,当德国人抽打她的时候她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甚至到了最后她要死的时候还在对着村民做着演讲,而同样爱国的舒拉也上了战场,但最后也壮烈牺牲于战场。
         书中卓雅和舒拉为了祖国的坚持,勇敢,无私奉献的品质令我感动,就如文中所说“4个身强体壮的士兵解下皮带轮流抽打卓娅。据房主人沃罗宁计算,他们足足打了200下才放手,但是卓娅始终未发出一声疼痛的叫喊。”她只是个16岁的女孩,却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这样无私奉献的卓娅令我震惊。
         而舒拉呢,他驾驶着坦克首先强渡过30米宽的水渠,冲着敌人猛轰,将敌人的军需仓库炸毁,消灭了敌人的炮兵队,击毙法西斯匪军官兵60人,而最后也牺牲于战场,他是多么的勇敢啊,多么厉害啊。他们为了祖国就这么消耗了他们正值青春的年华,他们的伟大令我是多么的惊讶!
      
这本书教会了我那么是勇敢,什么是坚持,请同我一起翻开这本书去感受两个伟大的战国英雄平淡而又美好的一生吧。

点评

丁馨尧  在描述论述部分的时候尽量不要掺杂太多的主要内容,不然好像感觉自己的观点很少,都是文中的话。而且我觉得好像论述部分稍稍有一些空洞,可以加以改动。  发表于 2015-4-9 21:11
李伯涵  不错,再加一点事例就好了。感觉事例很好加呀,为何不加事例呢?  发表于 2015-4-7 21:20
张柯涵  还是主内太多,后面论述的部分也被主内占了。  发表于 2015-4-7 20:49
蔡欣桐  论述部分写得很清晰,每个主要人物都写了。但是,文章好像没有事例啊。而且,建议你把开头的最后一句改一下,文章想写的是卓雅和舒拉的爱国情怀,开头最后一句最好改成:但却饱含着卓娅和舒拉对祖国浓浓的爱。  发表于 2015-4-7 20:03
田一禾  我认为中心有问题,为什么是无私奉献?爱国更好吧  发表于 2015-4-7 16:01
❀有时候,同样的一件事情,我们可以去安慰别人,却说服不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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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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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4 15:21:45 |只看该作者
                          读《钢铁是怎么炼成的》有感
     《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这本书作者是保尔出身于普通工人的家庭,从小饱受旧社会的种种屈辱和痛苦,从小爱打架,骂人。在老兵朱赫来的带领下,他参加了红军,不管是严寒风暴的袭击,还是吃住条件的艰苦,都没使保尔动摇。保尔经受住了考验,受到了长辈的影响,他决心改掉儿时的恶习,他坚定的决心使他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布尔什维克党党员。积劳成疾使他因患伤寒病而瘫痪,双目也失明了。然而,保尔万难不惧,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写成了长篇小说。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对保尔开掉恶习的决心所震撼,他以前经常会为了一些小事而打打闹闹,可是后来他克制住了自己不会再和别人打架。文中在前半部分常常说保尔和别人发生矛盾,打架,而后来专门有一段描写了,保尔听见有一个人在说党的坏话,他气得咬牙切齿,但最后克制住了情绪,和平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保尔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决心改掉这些恶习的决心,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有的,只要你认识到了自己有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并且有保尔一样的决心他一定能改掉坏毛病。
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向保尔学习,他改掉坏习惯时的决心。上学期李老师跟我说叫我离赵润泽远点,可是我没有远离他,还是按部就班的和他玩,距离一样。导致这个学期的一个中午班,赵润泽和我一起去体育组偷球。如果我又和保尔一样的决心,决心不和赵润泽呆在一起就一定不会发生那天的状况。所以我一定要在改掉一个坏习惯时要有和保尔一样的决心。
      这本书,是我见识到了俄国革命的坚定,也让发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足够坚定的决心,就一定能改掉坏习惯。

点评

丁馨尧  第二自然段中最好不要加稳重前半部分写什么后半部分写什么,而且好像整篇文章都是在文章的表面上说,没有深入具体的延伸一些。是利好限购点不太通顺,再顺顺句子吧。  发表于 2015-4-9 21:14
李海军老师  想听听赵润泽怎样想?  发表于 2015-4-9 14:07
You are the enem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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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5 12:02:24 |只看该作者
      
鲁宾孙漂流记
      
《鲁宾孙漂流记》是一本小学生必读的好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幼年有着航海周游世界的理想,而父母极力反对。他很固执,就在1651年,鲁滨逊19岁的时候,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在海上,暴风把船给吹翻了,鲁滨逊很幸运,没被淹死,独自漂流在一个荒岛上,接着自己探查了这个岛,开垦了一片土地,还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食物。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一群野人在吃人肉,鲁滨逊决定要救出受害者,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鲁滨逊成功救出了一个人,并为他取名为星期五。后来,他终于离开了陪伴他27年又75天的这个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主人公鲁滨逊正是凭着顽强的毅力,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如果鲁宾逊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扞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吃掉的时候,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新中国的小学生也应该向主人公学习,要勇于向困难挑战,打不垮,压不弯,压力越大越要坚强,这样才能塑造出一个崭新的自我。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勇于探索……我们一定要学习鲁滨逊的创新精神。
      
   

点评

朱童和  就不能把论述和主内分开写吗?这样看着很杂乱。建议你在主内那块儿多加点细节,比如生火啊,建墙啊,养山羊啊什么的。开头还是有点俗,建议你换一个方式带入。不过不得不说,主内那一部分写的还是很好的  发表于 2015-4-10 12:25
李思宸  论的太少了,主内太多。。改  发表于 2015-4-10 09:49
朱童和  感想太简单的说~~  发表于 2015-4-9 21:26
丁馨尧  同大家,主要内容需简洁,但是认为论述部分还是不错的,而且,不要老是,**:......。这样不太好,建议可以用一些语言来过渡,这样可能会使文章变得更加通顺,并有连贯性一些。  发表于 2015-4-9 21:17
柳璎珂  感觉没层次,整文只有两段,乱!你能概括出你这两段都在说什么吗?而且没有结合你自己的生活举例子,文中的句子太生硬,总之有好多地方都要改!  发表于 2015-4-7 22:04
No matter how poor, learning is also want to keep a good m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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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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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5 14:40:5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李海军老师 于 2015-4-9 14:11 编辑

读《狂人日记》有感
    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做《狂人日记》它被选入了《鲁迅的短篇小说集》里面,它的作者是鲁迅,而鲁迅的这本书中摘取的这篇文章是一个疯子的日记。这个疯子的日记中记录了他每一天都很担心,就怕外面的人会找机会吃了他。并且他还把医生和他打个对他的关心都理解成了要吃掉它。而且他还天天都在胡思乱想,想着一本书上都写着吃人,他的妹妹被他大哥煮着吃了……..最后这个疯子还找到他大哥,并跟他大哥进行对话。接着开始号召世人去救救那些无辜的孩子们,别让他们也被吃掉。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当时这个疯子生活的年代是一个非常混乱的时期,当时的学生可能正在起义反抗那些军阀,并且那时候的地主也是在强行压迫农民,使农民吃不饱穿不暖。当时的社会能够让人疯到这种地步,也就能说明这个社会是一个苛捐杂税的社会。而且这篇文章也深刻的反映了封建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是一个使人民饱受痛苦的时期。鲁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想反映当时的现实情况,这就体现出了鲁迅反对封建社会,支持新文化运动,想让人民团结救国的决心。也想说明封建社会是一个让人民迷信,不团结的社会,这才让鲁迅弃医从文,写了更多使人民觉醒救国的文章。(调理乱)
   下面让我们从一个例子中来体现出地主对于农民的强行压迫和封建社会对于人们的一种苛捐杂税。佃农杨白劳与女儿喜儿相依为命,喜儿与同村青年农民大春相爱。杨白劳因生活所迫向恶霸地主黄世仁借了高利贷,之后外出逃债。在除夕之夜杨白劳偷偷回家。黄世仁闻讯后强迫杨白劳卖女顶债,杨白劳喝了做豆腐用的卤水后自杀。喜儿被抢进黄家,遭黄世仁奸污,逃入深山,头发全白。两年后,大春随八路军回乡,在山洞里找到喜儿,替她申冤雪恨。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不难发现,黄世仁对于杨家的种种迫害导致喜儿的父亲自杀,还导致了小小年纪的喜儿长出了满头的白发,这也就说明了地主对于农民的强行压迫使得农民们家破人亡,颠沛流离。
   这篇文章使我感受到了压迫、剥削带给劳动人民的种种痛苦。劳动人民要敢于和旧势力做斗争,不要害怕困难,而且只要敢于奋斗和创新,这个社会就会进步,就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点评

李思宸  有错别字,写完后要再读一遍啊。  发表于 2015-4-10 09:50
朱童和  你只有前面在写狂人日记,后面却在写喜儿和杨家的故事。感觉你有两个主题,好怪啊  发表于 2015-4-7 15:50
盛鑫悦  在文中不要出现 可能 等字,最好查清楚当时的学生是不是正在起义反抗那些军阀,确保准确性  发表于 2015-4-7 15:46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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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5 14:46:48 |只看该作者
《狼图腾》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狼图腾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姜戒,书中提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叫陈阵的青年到内蒙古草原生活,陈阵跟草原上最有威望的老人学了很多关于草原狼的故事,他对草原民族崇拜的狼图腾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书中也写了陈阵他们亲身经历的关于狼的故事,他们所体会到的草原民族对狼和腾格里的崇拜。在一次掏狼窝时,陈阵抓了一窝活的幼狼,只留下了一只喂养,这以后他们与小狼就发生了很多故事。后来组织了大规模的灭狼运动,可这样一来便破坏了草原的生态平衡,草原环境开始恶化。陈阵他们养的小狼因骨子里不被驯服的精神而死去,最终陈阵他们也结束知青生涯回到北京。
    狼是草原上不可缺少的动物之一。狼使草原生态处于一种平衡状态。没有狼的存在,草原上的草将被繁殖力强的动物所侵蚀,如黄羊、黄鼠、野兔等,这会对草原的生态造成毁灭性的破坏,给畜牧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也很不利于生命的稳定、健康的平衡发展。我们要保持生态平衡。在自然界里,生物链是不可缺少的,一旦断绝,就会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在草原上,如果把狼赶尽杀绝,黄羊就会大量的繁殖,草原最终也会毁灭。在森林里,如果把老虎一类的动物杀死,那么鹿群等动物就会大量繁殖,植物最终会被吃光,而鹿群最后也会随之消失。所以我们不能破坏生物链。
    在草原上,狼非常的重要,没有了狼,就没有蒙古人,因此,蒙古人将狼视为神。
                                                                 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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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童和  最后一自然段是干嘛的?而且你的分析全是资料(并不是说你是当的,只是有点生硬),应该假如你自己的想法  发表于 2015-4-10 12:31
胡天翔  多谢谢实例,不要推测  发表于 2015-4-10 09:54
李思宸  咱们讨论完后你不是要写事例吗? 不是很好,没论出来,主内太多。需改!!!  发表于 2015-4-10 09:53
胡天翔  层次有些乱,例子没有,不突出主题  发表于 2015-4-10 09:53
柳璎珂  感觉层次有点乱,而且头重脚轻,建议不要最后一句话或者把那种话融入到上面的自然段中,要不然会有些突兀,很奇怪。  发表于 2015-4-9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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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子座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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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5 21:43:5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张景宣 于 2015-4-5 21:46 编辑

狼的魅力
---读《狼图腾》有感
      《狼图腾》是一篇好书,它的作者姜戎写入了许多生动的故事,从中我也悟出了许多道理。
      《狼图腾》主要写了:故事以在内蒙古插队的陈阵养小狼的故事为主线,从毕利格阿爸带陈阵去看捕杀黄羊的那一幕开始,陈阵便开始爱上了狼这种动物,狼是蒙古民族的图腾,但它对于爱狼的陈阵来说,却也有着某种联系,使原本身为汉人的陈阵喜欢上了蒙古民族的图腾。
        看到这里,我一直在思考着一个问题:狼到底有怎样的魅力,使陈阵和蒙古人都“迷恋”着它?现在我终于找到了答案。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陈阵为了抄近道而遇见了狼。我认为他当时肯定在联想像“小红帽”等故事对狼的理解,可最终狼却放走了陈阵。我认为是这件事让陈阵对狼的理解彻底颠覆了,于是才让毕利格阿爸带着他一块去看狼捕杀黄羊的景象。但我认为陈阵喜欢狼的一个主要原因还是狼的智慧与勇气,因为狼与别的猎食动物不一样:因为狼在猎杀动物的时候不会像别的食肉兽一样只会随便“瞎打”。首先狼不会打无准备之仗,没有绝对的胜算狼是不会轻举妄动的;还有狼的聪明才智,狼去猎杀动物时不会去“硬攻”,而是“智取”,就像猎杀黄羊那个镜头,狼并不是将黄羊直接打死,而是会去把黄羊引到一个“冰窟窿”里,变成“冻羊”。狼还具有别的动物所没有的报复性,因为在书里偷羊的情节中,狼发现了羊被偷走,于是便不惜一切代价来捕杀汉人的军马。明知道自己处于劣势,但还是为了复仇,将汉人的军马全部杀死了。
        蒙古人为什么会将狼供为图腾呢?狼到底有什么魅力呢?狼既没有虎那样的强壮,有没有豹的速度。但蒙古人还是把狼供为了图腾。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首先是狼所创造的战术。成吉思汗正是因为有了狼的熏陶才能把南宋与北欧人打败。群狼战术就是成吉思汗从狼的身上学到的,而且狼是一个群体动物,它打的每一次“战役”都是靠着头狼去指挥的,非常的团结、非常有执行力,这是人都不能媲美的一点啊!还有就是草原人与草原狼相互互补的地方,狼为着草原而去捕杀黄羊,如果黄羊多了,草原就会沙漠化,因为黄羊的繁殖能力很强,如果没有狼这个“猎手”,草原就会超负荷。而狼又因为黄羊的存在而能时刻填饱肚子我认为这就是草原人将狼供奉为图腾的原因。
        狼的魅力……真是令人深思与令人探讨的话题啊!

点评

李思宸  还不错,写出了感点,但是转折有些生硬。  发表于 2015-4-10 09:57
胡天翔  你好像没有突出标题——狼的魅力  发表于 2015-4-10 09:55
胡天翔  感点乱,但主内很好  发表于 2015-4-10 09:54
柳璎珂  有点绕,而且你的感点有些多,什么狼聪明啊,有勇气啊,团结啊之类的重点太多了,到后来我才知道你在夸狼,不过建议挑一个重点会让人看着更清楚。还有就是少例子,要加。改过了之后一定更好!  发表于 2015-4-9 21:40
罗逸伦  前两段太生硬,可以幽默见事情而引出  发表于 2015-4-7 20:46
Happiness is just a fee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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